产业管理处和资产经营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合署办公,是负责对学校经营性资产按照《公司法》运行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关于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学院经营性资产运营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内部管理。
三、负责管理、运营学院的经营性资产,承担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四、负责资本的运作、资源和资产的开发和利用。
五、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促进产学研合作。
六、负责学院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和铺面出租工作。
七、负责劳动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的年检、税务申报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劳动服务公司人员管理、工资发放及社保五险缴纳等工作。
九、负责收缴铺面租赁费、水电费。负责南北校区住宅区职工及学生宿舍楼水电的充值工作。
十、负责学院家属区固定车位租售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文印中心设备维护,耗材、纸张采购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考试试卷及各部门材料的复印、速印等文印工作。
十三、负责学院学生超市的经营工作。
十四、开展其他项目经营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